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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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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3. 持往大陸地區使用文件之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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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往大陸地區使用文件之常見問題:

1、我要不要去海基會辦手續? 不用,海基會僅接受公證人發文進行副本寄送程序,再轉發至各省公證協會,不接受一般民眾請求,故海基會程序係由本公證處以公文寄送,平均一週寄送二次。

2、持往大陸文件要準備多少正本?為什麼要這麼多份? 因為公證人處、海基會、大陸各省公證協會均會留存一份相同文件,加上當事人手上使用之份數,故通常說往大陸文件需準備五份,但最多不要超過八份,否則就超過部分每份需加收200元之加發繕本之費用。且大陸公證協會驗證時如留存影本卻手持正本要求查驗,有時無法驗證通過,故公證人均希望當事人提供足夠正本。

3、為什麼有時說辦完大陸公證不要太早過去大陸? 因為海基會副本寄送時間約需1個月,如大陸主管機關又要求一定要驗證完才能辦理手續時,擔心民眾空等,故會告知民眾一個月後再去比較保險,或可以上海基會網站或去電大陸各省公證協會詢問寄送進度,文件上均會有台灣公證人姓名及案件號碼可供查詢!

網站查詢:如有異動則以海基會最新網址為準

海基會網站文書查證進度查詢:

http://sefapplyap.sef.org.tw/cod/

大陸各省公證協會通訊錄:

http://www.sef.org.tw/lp.asp?ctNode=3899&CtUnit=2072&BaseDSD=7&mp=34

  • 發布日期:110-04-23
  • 更新日期:110-05-13
  • 發布單位: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公證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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