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疫情變化,司法院與行政院第二次核定「傳染病流行疫情嚴重期間司法程序特別條例」適用期間與施行地區
遷移啟示
本院新址:桃園市桃園區正光路888號
本院除「中壢簡易庭」外,其餘院區分別於下列期日搬遷至新辦公大樓,洽公民眾請至新址辦理:
一、民事執行處及提存所、桃園簡易庭院區之各庭、科、室(即本院第二辦公大樓之民事庭、行政訴訟庭、桃園簡易庭、非訟中心、登記處、公證處):110年1月25日(星期一)。
二、法治路院區(含刑事庭及行政科室)、中壢簡易庭院區之少年法庭、家事法庭及調查保護室:110年2月1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