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填寫強制執行聲請狀,並附上勝訴判決及確定證明書(均正本),繳交新台幣3000元之執行費後,向該子女所在地之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如子女所在地非於同一法院管轄區域,各該法院均有管轄權,可逕向任一法院聲請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