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1.如發現債務人於執行名義成立後死亡,依強制執行法第4-2 條規定,執行名義除當事人外,對於訴訟繫屬後為當事人之繼受人亦有效力,所以仍可查封。
2.如債務人於執行名義成立前即已死亡,則因該執行名義有瑕疵,執行法院不得查封,即已開始執行程序者,應駁回債權人之聲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