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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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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2. 適用小額訴訟程序之案件範圍有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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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關於請求給付金錢或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之訴訟,其標的金額 或價額在新台幣十萬元以下者,適用小額程序。

標的金額或價額在新台幣五十萬元以下者,得以當事人之合意適用小額程序,其合意應以文書證之。

  • 發布日期:110-04-23
  • 更新日期:110-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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