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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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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0. 被打了,但沒錢聲請保護令,要怎麼辦? 怎麼樣才能儘快取得保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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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家庭暴力案件,不論是聲請保護令或是對已經核發的保護令聲請撤銷、變更、延長或抗告均免收裁判費。不論聲請通常或暫時保護令,請儘可能檢附完備證據資料提供法官參酌,法官可以節省調查時間,自然可以儘速取得保護令。若是受暴力傷害的情況急迫,隨時可以就近向檢察官、警察機關請求其向法院聲請核發緊急保護令。

  • 發布日期:110-04-23
  • 更新日期:110-04-23
  • 發布單位: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家事紀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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