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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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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07. 我是家暴被害人,害怕出庭該如何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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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設有安全通道或警鈴通報系統保護被害人或證人出庭時的人身安全,且桃園市政府駐本院家庭暴力事件服務處也設有開庭燈號連線系統,可供社工、被害人或相關證人先待在安全地方並掌握開庭進度,若仍對出庭的人身安全有顧慮時,可向法院或桃園市政府駐本院家庭暴力事件服務處請求協助,屆時將會有社工或法警協助陪同出庭保護您的人身安全。另於保護令之聲請事件,並得請求隔離詢問。

  • 發布日期:110-04-23
  • 更新日期:110-04-23
  • 發布單位: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家事紀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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