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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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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0. 少年、兒童在什麼情況下會被送到少年法院(庭)?少年法院(庭)也處理成年人犯罪之案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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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法院(庭)處理之案件:

(一)少年、兒童有觸犯刑罰法律之行為者(少年係指12歲以上18歲未滿之人,兒童係指7歲以上12歲未滿之人)。

(二)少年有下列情形之一,依其性格及環境,而有觸犯刑罰法律之虞者:

  1. 經常與有犯罪習性的人交往者。 
  2. 經常出入少年不當進入之場所者。
  3. 經常逃學或逃家者。
  4. 參加不良組織者。
  5. 無正當理由經常攜帶刀械者。
  6. 吸食或施打煙毒或麻醉藥品以外之迷幻物品者。
  7. 有預備犯罪或犯罪未遂而為法所不罰之行為者。 少年法院(庭)並不受理成年人犯罪之案件。
  • 發布日期:110-04-23
  • 更新日期:110-04-23
  • 發布單位: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調查保護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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