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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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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03. 刑事調解之優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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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訴乃論之罪若調解成立,且告訴人撤回刑事告訴者,刑事案件法官會判決不受理;非告訴乃論之罪若調解成立,縱然告訴人表示欲撤回刑事告訴,法院仍須繼續受理該案件,但此部分會作為法官判決時量刑之參考。

  • 發布日期:110-04-21
  • 更新日期:110-04-21
  • 發布單位: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紀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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