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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心理健康關懷方案
【心理諮商費用補助】
一、除法官以外,其餘人員須先經機關個案認定(含需求及經費),奉核後,再依規定流程提出申請。
二、本院採外置式且比照健康檢查模式,同仁得選擇本院合作之諮商機構或自行尋找合意諮商機構,再依規定流程申請及核銷。
三、有關技工、工友及駕駛部分,依權責分工係由總務科辦理。
四、保密作業:各項申請作業均以密件辦理(申請人姓名另製作代號),以落實保密原則。
五、本方案所需表單(請點選下方檔案下載):
(1)心理諮商申請表B表(彌封)、(2)心理諮商補助費申請表B表(彌封)
相關網頁:
法官學院身心健康專區 提供心理健康與工作壓力相關資訊,有需要的同仁可以連結至該網站參考使用。
檔案下載
- 發布日期:113-04-22
- 更新日期:113-04-24
- 發布單位:臺灣桃園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