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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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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馬國忠即馬明亮之繼承人之拍賣通知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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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月26日
發文字號:桃院增一112年度司執字第56928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馬國忠即馬明亮之繼承人之拍賣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56928號債權人品格建設有限公司與債務人馬國薈即馬明亮之繼承人等三人間給付服務報酬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   月  26  日
民事執行處一股書記官游誼
 

  • 發布日期:113-01-26
  • 更新日期:113-01-26
  • 發布單位: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執行紀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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