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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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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催字第204號公示催告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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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司催字第204號
聲 請 人 王鈞弘(即王貴民之繼承人)
住桃園市中壢區
聲請人聲請公示催告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一、准對於持有附表所載證券之人為公示催告。
二、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翌日起二十日內,核對附表所示證券之記載無誤後,依規定向本院聲請將本公示催告公告於法院網站(聲請時應註明本件案號及股別)。
三、聲請人未依規定聲請公告者,視為撤回公示催告之聲請。
四、持有附表所示證券之人,應自本公示催告開始公告於法院網站之日起四個月內,向本院申報其權利並提出該證券。
五、如不為申報及提出證券,本院將宣告該證券為無效。
六、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本院司法事務官提出異議。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0  月  12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劉彥伶

股票附表:
111年度司催字第000204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張數
股數
備考





001
聲寶股份有限公司
77ND-00186006-1
1
1000
002
聲寶股份有限公司
77ND-00186007-8
1
1000
003
聲寶股份有限公司
81NX-00428223-5
1
850
004
聲寶股份有限公司
82ND-00328375-2
1
1000
005
聲寶股份有限公司
82ND-00328376-9
1
1000
006
聲寶股份有限公司
82NX-00431494-3
1
678
007
聲寶股份有限公司
82NX-00506966-9
1
262
008
太平洋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74ND-0196863-0
1
1000
009
太平洋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78ND-0337096-9
1
1000
010
太平洋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79ND-0381763-8
1
1000
011
太平洋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87ND-1398057-0
1
1000
012
太平洋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87ND-1400812-2
1
1000
013
太平洋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76NX-0095752-0
1
670
014
太平洋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82NX-0689634-4
1
90
015
太平洋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82NX-0818678-9
1
107
016
太平洋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82NX-0818679-0
1
73
017
太平洋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82NX-0948155-3
1
310
018
太平洋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83NX-1065078-3
1
665
019
太平洋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84NX-1203474-6
1
282
020
太平洋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84NX-1203475-8
1
389
021
太平洋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85NX-1384584-7
1
633
022
太平洋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86NX-1453167-0
1
240
023
太平洋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86NX-1453168-1
1
636
024
太平洋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87NX-1501896-9
1
119


附記:
說明:請聲請人於申報權利期間屆滿翌日起算3個月內(註一),自行檢附本裁定及法院網路公告全文(註二),具狀向法院聲請除權判決,並繳納裁判費新臺幣1,000元。
(註一)如公示催告裁定所載申報權利期間為4個月,法院於民國(下同)108年1月1日將公示催告公告於法院網站,則申報權利期間於同年4月30日屆滿,聲請人須於同年5月1日起3個月內,即同年7月31日前向法院聲請除權判決。
(註二)聲請人得於聲請網路公告狀到達法院7個工作日後,自行至本院網站公示催告公告專區查詢列印公告全文。
(註三)檢附聲請公示催告公告於法網站狀一份,請填寫後擲回原承辦股。

檔案下載

  • 111司催204號pdf
  • 發布日期:111-10-24
  • 更新日期:111-10-24
  • 發布單位: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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