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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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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3年度招募大學法律系(所)暑期工讀生錄取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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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公告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3年6月18日

發文字號:桃院增文字第  1130073045  號

主    旨:公告本院僱用113年度暑期工讀生甄選錄取名單。

依    據:臺灣高等法院97年6月18日院通文孝字第0970003961號函。

公告事項:茲依審查結果公布錄取名單

正取11名:劉頤軒、王之婷、梁怡敏、羅詠蓁、劉育琦、李靜雯、彭靖婷、彭語芯、許雁菁、黃采敏、黃信平。

備取16名:黃苡姍、陳明淵、陳以恩、李若綺、彭彥珣、 黃筠詠、邱芊尹、顏廷宇、楊昀蓁、莊芷寧、 許家宜、胡品芸、

                  葉靜芸、王津今、李唯謙、范子怡。

說  明:

一、工讀期間:自113年7月1日起至113年8月31日止。

二、正取工讀生請於113年7月1日(星期一)上午9時前至本院1樓多媒體教室辦理報到及簽約手續,逾時視為放棄資格。

三、本人親自到場並攜帶:

(一)身分證及影本1份。

(二)學生證及影本1份。

(三)印章(未滿18歲者,請攜帶法定代理人身分證及印章)。

(四)健保卡。

(五)1吋照片1張。

(六)郵局存摺封面影本1份(字跡須清晰)。

四、正取工讀生如未滿18歲,報到當日請攜帶法定代理人同意書到院。

五、報到時,法律系大四之應屆畢業生需提出仍具有在學資格證明書,無法提出則不予進用。

六、備取工讀生列入候用名冊,如有缺額,本院將另行電話通知備取工讀生依序遞補。

七、正取工讀生如有放棄工讀或特殊情形者,請儘先洽本院文書科03-3396100轉分機16076王約僱書記官。

檔案下載

  • 113年暑期工讀生錄取名單pdf
  • 113年法定代理人同意書pdf
  • 發布日期:113-06-18
  • 更新日期:113-06-18
  • 發布單位: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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