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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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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刑事公示送達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3年度附民字第000892號林國醴、萬雯萱之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繕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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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主旨:茲將應送達林國醴、萬雯萱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繕本各1件公示送達,並張貼於本院牌示處、本院及司法院網站。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1款、第6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受理113年度附民字第892號林國醴等請求賠償損害案件,應受送達人林國醴、萬雯萱住居所及所在地不明,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繕本無從送達,業經裁定公示送達在案。
      二、本件公示送達自公告之日起經30日發生效力。
      三、應送達如旨揭所示之文書,現由本院書記官保管,被告應隨時來院領取。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5   月  16  日
 
書記官  鄭涵憶
 

  • 發布日期:113-05-16
  • 更新日期:113-05-16
  • 發布單位: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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