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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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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提存公示送達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3年度存字第000556號邱毓珍、彭上維、彭恩博之提存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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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提存所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3 年 5 月 1 日
發文字號:桃院增所113年度存  字第 556  號
主旨:公示送達本院113年度存字第556號提存人本院民事執行處俊股(110司執89954)與受取權人彭溪圳之全體繼承人:邱毓珍、彭上維、彭恩博間清償提存事件,提存物為新臺幣67,056元整,應送達之提存通知書壹件,受取權人邱毓珍、彭上維、彭恩博得隨時向本所領取。
依據:提存法第27條、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第151 條第1 、2 項。


 主  任  陳  樂     觀
 

  • 發布日期:113-05-01
  • 更新日期:113-05-01
  • 發布單位: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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