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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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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116859號陳碧瑩之執行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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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5月1日
發文字號:桃院增珩112年度司執字第116859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陳碧瑩之執行命令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116859號債權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與債務人陳碧瑩間給付訴訟費用額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5   月  1   日
 
民事執行處珩股書記官賴家瀅
 

股       別:珩股

 

  • 發布日期:113-05-01
  • 更新日期:113-05-01
  • 發布單位: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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