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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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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3年度訴字第23號徐培譯之113年4月30日民事庭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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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5月1日
發文字號:桃院增民仁113年度訴字第23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徐培譯之113年4月30日民事庭通知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 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3年度訴字第23號王小燕與徐培譯間損害賠償事
      件。
  二、應送達之113年4月30日民事庭通知,現由本書記官保管,
      被告徐培譯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記官  李毓茹
 

  • 發布日期:113-05-01
  • 更新日期:113-05-01
  • 發布單位: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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