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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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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3年度訴字第684號杜妤婕之開庭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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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29日
發文字號:桃院增民徐113年度訴字第684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杜妤婕之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3年度訴字第684號林明娟與杜妤婕間損害賠償事
    件。
  二、應送達之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
    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3年6月17日上午9時30分
    ,在本院(桃園市桃園區正光路888號)第37法庭開言詞
    辯論。
  四、被告應按時到場。




書記官  林冠諭





股       別:徐股

  • 發布日期:113-04-30
  • 更新日期:113-04-30
  • 發布單位: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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