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3年度司執字第021115號楊勝宗之詢價函、命補正函各1件。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29日
發文字號:桃院增光113年度司執字第21115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楊勝宗之詢價函、命補正函各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3年度司執字第21115號債權人良京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楊勝宗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29 日
民事執行處光股書記官
- 發布日期:113-04-29
- 更新日期:113-04-29
- 發布單位:臺灣桃園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