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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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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002454號被告陳宇亨、楊宗興、劉德源、謝天宇、盧盈任之起訴狀、開庭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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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24日
發文字號:桃院增民莊112年度訴字第2454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陳宇亨、楊宗興、劉德源、謝天宇、盧盈任之起訴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各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2年度訴字第2454號劉宗賓與陳宇亨等間損害賠償等事件。
  二、應送達之起訴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3年5月14日下午4時10分,在本院(桃園市桃園區正光路888號)第47法庭開言詞辯論,同日下午3時40分於4樓報到處調解。
  四、被告應按時到場。




書記官  賴棠妤



 

  • 發布日期:113-04-24
  • 更新日期:113-04-24
  • 發布單位: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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