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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078974號陳榮富之應買通知1件。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24日
發文字號:桃院增晴112年度司執字第78974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陳榮富之應買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78974號債權人洪寓承等與債務人陳榮富間給付票款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24 日
民事執行處晴股書記官陳秀鳳
- 發布日期:113-04-24
- 更新日期:113-04-24
- 發布單位:臺灣桃園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