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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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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080916號馬芳麟之拍賣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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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24日
發文字號:桃院增宇112年度司執字第80916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馬芳麟之拍賣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80916號債權人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馬芳麟間給付簽帳卡消費款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24  日

民事執行處宇股書記官羅婉榕

函 稿 代 碼:1.3.1 公示送達公告(中文版)(強30-1準用民訴149Ⅰ及150)
股 別:宇股
擬 判:擬辦    決行

  • 發布日期:113-04-24
  • 更新日期:113-04-24
  • 發布單位: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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