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

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132005號黃雲玉之執行命令

字型大小: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19日
發文字號:桃院增水112年度司執字第132005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黃雲玉之執行命令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132005號債權人邱怡婷與債務人黃雲玉間返還代墊扶養費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19  日
 
民事執行處水股書記官張俊睿

  • 發布日期:113-04-19
  • 更新日期:113-04-19
  • 發布單位: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