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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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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3年度司執字第004041號昌熠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及法定代理人簡信溢之拍賣通知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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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18日
發文字號:桃院增晴113年度司執字第4041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昌熠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及法定代理人簡信溢之拍賣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3款。
公告事項:本院113年度司執字第4041號債權人中租迪和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昌熠企業股份有限公司間拍賣抵押物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18  日
民事執行處晴股書記官陳秀鳳
 

  • 發布日期:113-04-18
  • 更新日期:113-04-18
  • 發布單位: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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