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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2年度重訴字第000588號華震精密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理人吳天銘之起訴狀、開庭通知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18日
發文字號:桃院增民莊112年度重訴字第588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華震精密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理人吳天銘之起訴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各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2年度重訴字第588號華南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與華震精密股份有限公司間損害賠償事件。
二、應送達之起訴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3年5月15日下午4時20分,在本院(桃園市桃園區正光路888號)第48法庭開言詞辯論,同日下午4時於4樓報到處調解。
四、被告應按時到場。
書記官 賴棠妤
- 發布日期:113-04-18
- 更新日期:113-04-18
- 發布單位:臺灣桃園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