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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3年度訴字第000479號陳昱蓁之起訴狀影本、開庭通知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17日
發文字號:桃院增民博113年度訴字第479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陳昱蓁之起訴狀影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
各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3年度訴字第479號賴建宇與陳昱蓁等間損害賠償
事件。
二、應送達之起訴狀影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現由本書記
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3年5月30日上午9時40分
,在本院(桃園市桃園區正光路888號)第47法庭開言詞
辯論。
四、被告應按時到場。
書記官 蕭尹吟
- 發布日期:113-04-17
- 更新日期:113-04-17
- 發布單位:臺灣桃園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