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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3年度司執字第010420號黃明豪之執行命令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16日
發文字號:桃院增水113年度司執字第10420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黃明豪之執行命令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3年度司執字第10420號債權人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黃明豪間給付簽帳卡消費款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16 日
民事執行處水股書記官張俊睿
- 發布日期:113-04-16
- 更新日期:113-04-16
- 發布單位:臺灣桃園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