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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001836號洪臺鍵、王峻霆(原名:王楷瑋)之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16日
發文字號:桃院增民周112年度訴字第1836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洪臺鍵、王峻霆(原名:王楷瑋)之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2年度訴字第1836號阿拉丁花園城堡社區管理委員會與洪臺鍵等間損害賠償事件。
二、應送達之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3年6月6日上午10時30分,在本院(桃園市桃園區正光路888號)第37法庭開言詞辯論,同日上午10時整於本院調解室先行調解程序。
四、被告應按時到場。
書記官 藍予伶
股 別:周股
- 發布日期:113-04-16
- 更新日期:113-04-16
- 發布單位:臺灣桃園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