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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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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0年度司執字第063504號魏玉燕即劉靜妹之繼承人、劉世隆、蕭玉杉、劉明即劉守文之繼承人之詢價通知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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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16日
發文字號:桃院增宇110年度司執字第63504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魏玉燕即劉靜妹之繼承人、劉世隆、蕭玉杉、劉明即劉守文之繼承人之詢價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0年度司執字第63504號債權人黃愛婷與債務人圓光寺等間分割共有物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16  日
民事執行處宇股書記官羅婉榕
 

  • 發布日期:113-04-16
  • 更新日期:113-04-16
  • 發布單位: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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