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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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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3年度壢簡字第000048號朱迪 MADRIAGA JUDY GAMIS之起訴狀、開庭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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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公示送達被告朱迪 MADRIAGA JUDY GAMIS之起訴狀繕本、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 條第3 項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3年度壢簡字第48號原告林曉蘋與被告朱迪 MADRIAGA JUDY GAMIS間損害賠償事件。
  二、應送達之起訴狀繕本、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於庭期前隨時前來本庭領取。
  三、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3年6月19日下午2時40分在本庭(設址:32069桃園市中壢區中華路2段388號)第五法庭開言詞辯論。
  四、被告應按時到場。



書記官  薛福山





 

  • 發布日期:113-03-29
  • 更新日期:113-03-29
  • 發布單位: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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