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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提存公示送達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3年度存字第000468號練國偉之提存通知書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提存所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3 年 3 月 27 日
發文字號:桃院增所113年度存 字第 468 號
主旨:公示送達本院113年度存字第468號提存人國華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與受取權人練國偉間清償提存事件,提存物為新臺幣59元整,應送達之提存通知書壹件,受取權人得隨時向本所領取。
依據:提存法第27條、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第151 條第1、2項。
主 任 陳 ○ ○ 決 行
- 發布日期:113-03-27
- 更新日期:113-03-27
- 發布單位:臺灣桃園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