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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89754號陳憶涵即陳采涵即陳鳳足之113年3月12日下午3時整分配期日通知1件。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2月7日
發文字號:桃院增宙112年度司執字第89754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陳憶涵即陳采涵即陳鳳足之113年3月12日下午3時整分配期日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89754號債權人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陳憶涵即陳采涵即陳鳳足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7 日
民事執行處宙股書記官
- 發布日期:113-02-07
- 更新日期:113-02-07
- 發布單位:臺灣桃園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