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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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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刑事公示送達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2年度審附民字第29號杜芷婕之附民起訴狀繕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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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茲將應送達杜芷婕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繕本1件公示送達,並張貼於本院牌示處、司法院網站及本院網站。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1款、第6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受理112年度審附民字第29號杜芷婕請求賠償損害案件,應受送達人杜芷婕住居所及所在地不明,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繕本無從送達,業經裁定公示送達在案。
      二、本件公示送達自公告之日起經30日發生效力。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5   月  26  日
 


書記官  涂頴君
註: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繕本如附件所示。

檔案下載

  • 112審附民29附民起訴狀繕本pdf
  • 發布日期:112-05-26
  • 更新日期:112-05-26
  • 發布單位: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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