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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0年度司執字第91788號彭秋華之拍賣通知一件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2月20日
發文字號:桃院增光110年度司執字第91788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彭秋華即彭之拍賣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3款。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0年度司執字第91788號債權人王木山與債務人彭秋華即彭林雪花之繼承人間拍賣抵押物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2 月 20 日
民事執行處光股書記官
- 發布日期:112-02-20
- 更新日期:112-02-20
- 發布單位:臺灣桃園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