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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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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109439號阿迪沙即SOPARAK ADISAK之執行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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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2月9日
發文字號:桃院增同111年度司執字第109439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阿迪沙即SOPARAK ADISAK之執行命令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3款。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109439號債權人冠融國際事業有限公司與債務人阿迪沙即SOPARAK ADISAK間給付票款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2  月  9   日
民事執行處同股書記官李佳芮

 

  • 發布日期:111-12-09
  • 更新日期:111-12-09
  • 發布單位: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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