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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1年度桃小字第2234號陳士軒之開庭通知等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桃園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1月22日
發文字號:桃院增民晨111桃小字第2234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陳士軒之起訴狀繕本、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 條第3 項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1年度桃小字第2234號原告仲信資融股份有限公司與被告陳士軒間給付分期買賣價金事件。
二、應送達之起訴狀繕本、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於庭期前隨時前來本庭領取。
三、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2年3月3日上午9時整在本庭(設址:330060桃園市桃園區正光路888號)第38法庭開言詞辯論。
四、被告應按時到場。
書記官 王帆芝
股 別:晨股
- 發布日期:111-11-22
- 更新日期:111-11-22
- 發布單位:臺灣桃園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