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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9年度訴字第1356號楊德賢、楊意萍之民事聲明承受訴訟狀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稿)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1月14日
發文字號:桃院增民祥109年度訴字第1356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編號61楊德賢(兼楊徐昭子之承受訴訟人)、62楊意萍(兼楊徐昭子之承受訴訟人)之民事聲明承受訴訟狀繕本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 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09年度訴字第1356號張清祿與楊世昌等間塗銷地上權登記等事件。
二、應送達之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記官 科長 法官
書記官 龍明珠
- 發布日期:111-11-14
- 更新日期:111-11-14
- 發布單位:臺灣桃園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