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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0年度司執字第111037號陳余彰(鍾玉清-陳新喜之繼承人)、羅月秋、羅尚澤之拍賣通知(第1次拍賣)1件。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8月29日
發文字號:桃院增怡110年度司執字第111037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陳余彰(鍾玉清-陳新喜之繼承人)、羅月秋、羅尚澤之拍賣通知(第1次拍賣)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0年度司執字第111037號債權人李柏蒼與債務人吳惠琴(羅國雄之繼承人)等間給付票款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
二、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8 月 29 日
民事執行處怡股書記官楊郁馨
函 稿 代 碼:1.3.1 公示送達公告(中文版)(強30-1準用民訴149Ⅰ及150)
股 別:怡股
擬 判:擬辦 決行
- 發布日期:111-08-29
- 更新日期:111-08-29
- 發布單位:臺灣桃園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