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因應COVID-19第二級疫情警戒延長之維持既有防疫措施新聞稿

字型大小: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下稱指揮中心)於昨(17)日宣布全國疫情警戒自10月19日起至11月1日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二級,本院配合指揮中心及司法院相關防疫指引,仍持續維持9月10日對外公布之防疫指引(https://tyd.judicial.gov.tw/tw/cp-3131-463195-78d8c-181.html),供需進入本院之人士遵循。

本院將持續以防疫優先為原則,維持既有防疫措施,視疫情發展,依據指揮中心及司法院最新規定適時滾動式檢討相關防疫作為,以利防疫及公務正常運作。

  • 發布日期:110-10-18
  • 更新日期:113-03-11
  • 發布單位: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文書科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