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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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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首件國民參與審判案件宣判記者會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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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首件國民參與審判案件「112年度國審重訴字第1號」家暴殺人案件,於112年8月29日下午辯論終結,國民法官法庭自112年8月30日上午9時開始進行為期2天半的評議程序,經過充分的意見交流與討論,於112年9月1日下午2時在本院第14法庭宣判,於同日下午3時舉行宣判後記者會。司法院院長許宗力、副院長蔡烱燉、秘書長吳三龍、副秘書長黃麟倫、刑事廳廳長李釱任、新聞及法治宣導處處長陳婷玉均出席宣判後記者會,共同見證全體國民法官法庭成員參與審判發表心得。

       本件國民法官案件於112年7月5日從複選名冊中抽出候選國民法官,共寄出315份通知書,於112年8月28日上午選任程序,有130名候選國民法官報到出席,報到率超過四成(如果加上因遲到而無法參與選任程序之12名候選國民法官,出席率將超過45%),本案共抽選出6名國民法官及4名備位國民法官。此次經抽選參與審判的6名國民法官男女比例,首次出現女性超過男性的情形,其中男性2名、女性4名,加上職業法官2名男性、1名女性,國民法官合議庭由女性5名與男性4名組成,與前數件國民法官個案不同。至於年齡,此次國民法官均在55歲以下,其中20至30歲間1人;31至40歲間2人;41至50歲間1人;51至55歲間2人,年齡分布相當平均,足以反映各個世代的看法。

       記者會由本院發言人劉為丕主持,首先由審判長林蕙芳說明完本案認定事實與量刑理由後,表示感謝國民法官一起完成桃園地院第1件國民法官案件,本次國民法官對案件審視非常仔細,並以證據為基礎提出論述,並且樂於分享,非常謹慎用心,充分交換意見。評議時有介紹司法院量刑工具系統功能及實際性,國民法官希望能夠增加量刑因子,並且用具體、白話方式描述。接著受命法官陳布衣則表示法官向來直覺從法律層面思考,而國民法官則從各層面進行思考,藉由國民法官案件的進行,充分達到國民法官制度立法的目的,本次檢方、辯方利用簡單言詞陳述,透過投影片的輔助,使國民法官法庭可以很充分的理解雙方的主張,這次的審理流程都算順暢,希望這次的經驗能夠好好帶到下一件,讓整個國民法官制度能夠更加完善。陪席法官張羿正則表示如要以一句話形容本次國民法官審判,應該是「看似尋常最奇崛,誠如容易最艱辛」,看起來很容易完成,但過程卻很艱辛,經過這次體驗,我自己相信國民法官制度拉近人民與法院的距離,增加彼此的理解,避免曲解,國民法官制度現在及未來都有很多困難與危機,懇請司法院更加努力。

本案6位國民法官及4位備位國民法官,逐一分享心得如下:

      1號國民法官表示:這次的參與,透過有據有理的討論及審理過程,讓我對司法信任度大幅提升。如果以作為法官的角度來看的話,這次我確確實實的體會到什麼叫做「人生有多難,量刑就有多難」謝謝。

       2號國民法官表示:擔任參加國民法官讓我更瞭解到法官需要在短時間內從檢辯雙方所提出的事證來釐清案情,做出判決,真的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法官們細心的講解審理流程與評議程序,讓法律知識不足的我也能快速理解來做出判斷,真的讓我受益良多,也是個特別的經驗,謝謝。

       3號國民法官表示:首先感謝雇主對我的支持與體諒,國民法官制度確實可以提升人民法律素養與價值,讓我瞭解法官必須保持理性及中立態度,必須切換不同角度去釐清審判案件,也理解到影響人生判決的重要性。

       4號國民法官表示:藉由這次參與,瞭解到職業法官的不容易,原來審判期間是要付出很多的心力,抽絲剝繭,事事講求證據,而關於證據的血腥畫面,我選擇全程觀看,因為可以讓我更清楚對這件事情這件案子的深入瞭解及判斷。

       5號國民法官表示:這次參與瞭解到案情的審議過程中法官與審判長都會先徵求國民法官的意見跟看法,可以自由表達以後再來做交叉驗證,推敲事件的真相與合理性,也明白在案件的審理過程中必須以公正、客觀的角度去看待,不能單純以感情的方式去判斷,瞭解到法官的壓力所在。

       6號國民法官表示:藉由這次的參與讓我更加瞭解明白且信賴司法正義的存在,真的受益良多,是一次很好的人生體驗。

       1號備位國民法官表示:很榮幸參加國民法官審理案件,對案件的審理程序也能夠有初步的瞭解,增長法律知識,對於罪刑罪責裁量需要有充足的證據來做判斷,透過這次的審理對於往後待人處事,能夠自我省思和警惕。

       2號備位國民法官表示:很榮幸參與第一件國民法官案件,在評議期間感受到審判長以及兩位法官非常的不易,大家也都能勇於發表自己的意見與想法,做出最終的判斷,對我個人來說,這是個非常難得的體驗。

       3號備位國民法官表示:首先真的要說一句:「法官們,你們真的辛苦了!」在整個過程體會到作為法官真的不容易,職業法官從審理、評議都幫助我們快速補充法律知識,還針對法律邏輯、因果推敲方面特別著墨,並讓我們充分表達論述,國民法官是很好的公民參與機會,讓我們瞭解到法官判決都是公正客觀合理有據的,能夠幫助司法更進步、增加人民法學素養,並且改善人民對司法的觀感。

       4號備位國民法官表示:感謝院方妥善規劃,讓我們在舒適環境妥善進行,也感謝法官對於我們這些法律素人不厭其煩的解釋,並讓我們充分發揮,讓我們很快進入狀況,順利完成評議任務,更瞭解法官工作的辛苦,審判不是人的工作,是神的工作,親身體會過,才深深的體會到這個工作的辛苦,希望我們的司法能夠更健全、更完善,謝謝。

       感謝參與本案審理之國民法官以職業法官以外的視角,為本案判決帶來更多元價值的體現,有了國民法官參與審判,讓司法更加透明,更能提高民眾的信賴度。

 

  • 發布日期:112-09-02
  • 更新日期:112-09-03
  • 發布單位: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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