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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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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關於提解人犯疏失一事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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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件蘇男因槍砲彈藥案件經本院發佈通緝,後因另案於臺灣臺北分監(下稱臺北分監)執行,刑事庭於今(11)日上午提解至本院開庭,庭訊結束,承審法官諭知撤銷通緝,提解法警同仁誤解法官意思,錯放蘇男,以致蘇男離開本院。本院知悉後立即善後處理,並通報桃園警方協力,1小時後警方確認蘇男於新莊迴龍女友住處,由警方將蘇男帶回本院,本院將蘇男解還臺北分監。

       本院對本件提解人犯之疏失,造成社會不安,深感抱歉。本院除持續加強法警同仁之教育訓練,至於有關同仁之疏失懲處部分,將另依相關規定辦理。

  • 發布日期:112-04-11
  • 更新日期:112-04-11
  • 發布單位: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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