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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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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院辦理勞動調解委員授證典禮暨座談會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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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院勞動調解委員授證典禮

       被譽為「最有感司改」的勞動事件法自民國109年1月1日起施行,桃園地院與全國各地方法院同步於109年1月2日(星期四)上午舉辨「勞動調解委員授證典禮暨座談會」。典禮由院長邱瑞祥主持並頒發證書,邱院長致詞時特別感謝並肯定委員們,在勞動新制施行的重要關鍵時刻與法院同仁一起為桃園地區勞資和諧的努力與用心,並期勉在法院同仁與委員及各界攜手努力下,桃園地區的勞動事件在新法實施後可以順暢接軌。
       邱院長致詞時特別提到,勞動事件法草案是他106年在司法院擔任民事廳廳長期間,承司法院許院長之命,邀請學者、實務界等專家共同研討所得,可以說是他一手催生出來的,最主要的目的,是希望能夠妥適地解決勞資的紛爭,進而維護社會的和諧,現在要開始施行了,可以說是充滿了興奮的期待。因此邱院長除於日前親自拜會桃園市政府相關局處,就資方與勞方人員關於新制之教育訓練進行溝通與瞭解外,為使各界對於新制有更深入認識,特於108 年11月29日邀請司法院民事廳調辦事法官楊博欽講授「勞動事件法及其相關子法說明」課程,院內同仁、勞動調解委員、新北、士林地院庭長、桃園律師公會會員及桃園市政府勞動局等相關單位均踴躍參與。在新法施行前,桃園地院亦逐步完成勞動調解委員遴聘、法官事務分配及專業研習與各項軟硬體設施之建置。司法院民事廳李國增廳長於108年12月11日率民事廳同仁到桃園地院訪視勞動事件施行準備工作時,並受邀以「酌定和解方案之運作」為題,傳授訴訟以外解決紛爭之心得,更讓同仁對於勞動調解新制充滿期待。
       為使勞動調解委員對於桃園地院調解相關設施、制度有全面的瞭解,授證典禮結束後,桃園地院另安排了勞動調解程序新制運作之簡介,說明新制之目的在建立專業、迅速、便利的勞動事件特別程序,藉由設立勞動專業法庭、擴大勞動事件範圍之專業化審理及強化調解程序縮短訴訟時程方式,減少勞工訴訟障礙以達到勞資雙方的實質平等目標。最後並由邱院長及全體勞動專業法庭成員和與會之調解委員進行座談,並聽取委員對於勞動事件新制的看法與期待,邱院長亦期勉桃園地區在新制運作下,勞資雙方可以維持和諧的勞資關係,共創雙贏的圓滿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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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桃園地院辦理勞動調解委員授證典禮暨座談會新聞稿doc
  • 桃園地院辦理勞動調解委員授證典禮暨座談會新聞稿odt
  • 發布日期:109-01-02
  • 更新日期:110-07-01
  • 發布單位: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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