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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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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登錄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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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109年1月15日修正之律師法,律師已毋庸在法院聲請登錄,請貴律師依現行律師法辦理相關程序,俾利貴律師執業。
1. 申請律師證書-請逕向法務部申請。
2. 登錄律師公會-請逕向各地方律師公會申請。

  • 發布日期:110-04-30
  • 更新日期:110-04-30
  • 發布單位: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文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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