鑑於97年5月23日施行之民法第982條已改採登記婚,民眾若已於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即無法辦理結婚書面公證或一併請求舉行結婚儀式,因此民眾若於預約後即前往戶政機關登記結婚,當日即無法辦理結婚書面公證及儀式,惠請週知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