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司法院暨所屬機關定期公布請託關說司法案件者名單實施要點,遇有請託關說司法案件時,不論是否以書面為之,受請託關說之人應簽報其長官,並知會政風單位。司法院將責成所屬各法院落實此項登錄作業,使廉潔司法人員免於請託關說之困擾,同時經由公布作業,使請託關說者無所遁形,雙管齊下,根本杜絕輕托關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