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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電子訴訟文書(含線上起訴)服務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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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受理訴訟文書之傳真、電子信箱及聯絡電話
本院單一窗口
- 傳真號碼:(03)3332623
- 電子信箱:tydemail@judicial.gov.tw
- 確認之聯絡電話:(03)3396100 分機 11625
【注意事項】
自106年10月2日起,當事人或代理人如欲以電信傳真或電子郵遞設備傳送民事訴訟文書,須於事件繫屬後經法院許可,未經法院許可或經撤銷許可者,不生文書提出之效力。如確有提出文書之必要者,仍得以紙本或利用『司法院電子訴訟文書(含線上起訴)服務平台』提出。
- 發布日期:110-04-20
- 更新日期:112-05-12
- 發布單位: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文書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