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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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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催字第89號公示催告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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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司催字第89號
聲 請 人 陳玟妤  住宜蘭縣五結鄉
聲請人聲請公示催告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一、准對於持有附表所載證券之人為公示催告。
二、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翌日起二十日內,核對附表所示證券之記載無誤後,依規定向本院聲請將本公示催告公告於法院網站(聲請時應註明本件案號及股別)。
三、聲請人未依規定聲請公告者,視為撤回公示催告之聲請。
四、持有附表所示證券之人,應自本公示催告開始公告於法院網站之日起四個月內,向本院申報其權利並提出該證券。
五、如不為申報及提出證券,本院將宣告該證券為無效。
六、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本院司法事務官提出異議。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4   月  27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劉彥伶

股票附表:
112年度司催字第000089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種類
張數
股數
備考






001
台達電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79-NX-10649-5
1
100
002
台達電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80-NX-20738-3
1
10
003
台達電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81-NX-33181-0
1
11
004
台達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82-NX-45576-0
1
14
005
台達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83-NX-56926-5
1
27
006
台達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84-NX-68131-9
1
32
007
台達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85-NX-81194-1
1
38
008
台達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86-NX-92998-5
1
46
009
台達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87-NX-106040-0
1
55
010
台達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88-NX-110119-8
1
66
011
台達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89-NX-113455-6
1
99
012
台達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90-NX-116450-2
1
112
013
台達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91-NX-118855-4
1
91
014
台達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92-NX-121388-4
1
35
015
台達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93-NX-123534-7
1
36
016
台達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94-NX-125590-0
1
37


附記:
說明:請聲請人於申報權利期間屆滿翌日起算3個月內(註一),自行檢附本裁定及法院網路公告全文(註二),具狀向法院聲請除權判決,並繳納裁判費新臺幣1,000元。
(註一)如公示催告裁定所載申報權利期間為4個月,法院於民國(下同)108年1月1日將公示催告公告於法院網站,則申報權利期間於同年4月30日屆滿,聲請人須於同年5月1日起3個月內,即同年7月31日前向法院聲請除權判決。
(註二)聲請人得於聲請網路公告狀到達法院7個工作日後,自行至本院網站公示催告公告專區查詢列印公告全文。
(註三)檢附聲請公示催告公告於法網站狀一份,請填寫後擲回原承辦股。

檔案下載

  • 112司催89號pdf
  • 發布日期:112-05-18
  • 更新日期:112-05-18
  • 發布單位: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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