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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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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2年度招募大學法律系(所)暑期工讀生報名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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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2年度招募大學法律系(所)暑期工讀生  報名簡章

為提供大學法律系(所)學生接觸司法實務的多元化管道,以培育優良司法人才、善盡社會責任,特招募大學法律系(所)學生於暑假期間赴本院工讀,歡迎符合資格之在學學生報名應徵。

 

一、應徵資格:

(一) 公私立大專院校本系為法律系(所)學生(輔系為法律系者請勿報名),於本案實施期間仍具在學學生資格者(請檢附確為法律系所學生之學生證或其他證明文件)。

(二) 家庭清寒或遭遇變故之學生,優先考量進用,例示如下:

1.生活扶助戶(檢附「政府機關」開立之低收入證明;村、鄰、里長個人或辦公室均非前述「政府機關」)。

2.父母或監護人一方受重傷,或罹患重病(檢附醫療機構開立之證明)

3.父母或監護人一方失業(檢附非自願性離職證明)

4.單親扶養家庭(檢附3個月內戶籍謄本)

 

二、薪資待遇:月薪制,每月新台幣26,400元。

(一)曠職或事、病假(依勞工請假規則辦理)。

(二) 工讀生勞保自負額、健保補充保險費及勞工退休金自提儲金,由本院自薪資內扣繳;交通、膳食、住宿自理。

(三)健保部份,依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第20條規定「..其從事短期性工作未逾三個月者,得以原投保資格繼續投保。」本院將不予辦理。

 

三、招募名額:正取11名,另視實際需要備取若干名。

 

四、工作內容:主要例示如下:

(一) 受理有關訴訟程序之諮詢。

(二) 卷證文書之登錄、收發、傳遞、整理等。

(三) 檔案之清理、登錄、數位化等。

 

五、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2年5月23日止(以郵戳或快捷、快遞郵件之發件日為憑),逾期不受理。

 

六、工讀地點: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桃園市桃園區正光路888號)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檔證大樓(桃園市桃園區正光路886號)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中壢簡易庭(桃園市中壢區中華路2段388號)

 

七、工讀時間:自112年07月03日起至112年08月31日止。          

 

八、意者請填具所附報名表(請至「臺灣桃園地方法院網站」-「徵人啟事」下載或電洽本院索取:(03)339-6100轉分機16076)。

 

九、報名方式:限通訊報名,請將填妥之報名表郵遞至「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文書科收」,信封註明「應徵暑期工讀生」,郵遞地址:330060桃園市桃園區正光路888號。

 

十、審查與進用:報名文件經審查後,獲進用者以e-mail或電話聯繫;未獲進用者恕不另行通知、退件。

 

十一、於試用期間,請假逾3日者,為試用不合格,不予正式僱用。

檔案下載

  • 112年暑期工讀生報名簡章pdf
  • 112年暑期工讀生報名表doc
  • 發布日期:112-04-17
  • 更新日期:112-04-17
  • 發布單位: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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