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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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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0年度訴字第2434號呂欣達之民事更正訴之聲明暨言詞辯論狀繕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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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3月21日
發文字號:桃院增民仁110年度訴字第2434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呂欣達之民事更正訴之聲明暨言詞辯論狀繕本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第150條、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0年度訴字第2434號李友仁與李劉四妹等間分割共有物等事件。
  二、應送達之民事更正訴之聲明暨言詞辯論狀繕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記官  李毓茹


 

  • 發布日期:112-03-21
  • 更新日期:112-03-21
  • 發布單位: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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