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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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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1年度訴字第1205號劉洤宏之起訴狀繕本、答辯狀書類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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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3月21日
發文字號:桃院增民溫111年度訴字第1205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劉洤宏之起訴狀繕本。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 條第1 項第3 款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1年度訴字第1205號李昭明與劉麗華等間分割共有物事件。
  二、應送達之起訴狀繕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劉洤宏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記官  王家蒨


股       別:溫股
 

  • 發布日期:112-03-21
  • 更新日期:112-03-21
  • 發布單位: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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